我國城市污水廠從1978年的37座增長到2800余座,污水處理能力從64萬噸/日增加到12867萬噸/日。全國污水處理率已經達到了73%,污水處理能力的大幅度增長,我們又面臨一個新的問題和挑戰——城市污泥的安置。從1978年到2010年,全國污水處理廠生產的污泥已經從150噸/日增加到68000噸/日。污泥以每年超過10%的速度遞增,初步推算全國干污泥年產量在1200萬噸左右,濕污泥(含水率80%)6000萬噸左右如不加以妥善處理處置,將造成堆放和排放區周圍環境嚴重的二次污染。違法傾倒污泥事件層出不從,對環境造成了惡劣的影響。
污水廠中的污水經過處理之后達標排放,產生的污泥經過濃縮脫水之后或露天堆放或填埋。在污泥處置的過程中會消耗大量的土地資源、污泥臭氣污染空氣、污泥滲濾液滲入地下水影響水體。因此污泥的處理、處置就尤為重要了。
經過污水處理過后產生的污泥含水率在99%左右,現階段國內的污泥處理一般分為三類,經過預濃縮脫水處理之后堆肥還田進行土地利用;預濃縮脫水處理之后干化然后焚燒處理;預濃縮脫水處理之后干化做建材原料等綜合利用。
在污水廠內基礎的也是根本的環節是污泥的濃縮脫水環節,這里可以將含水率99%的污泥濃縮成含水率80%左右,污泥體積極大的縮小,污泥由液體狀變成固體狀。后續的處置就方便多了,后續干化處理的能耗就會降低很多。